卷二十二_小土城诵第二_秽品第八《求法经第二》
= “求法经”:本经叙说佛告诸比丘:当行求法,莫行求饮食。又说上中下弟子随师不随师之功过。舍梨子因即广说三可毁三可称法,并说可得涅槃之中道。
我闻如是:一时,佛游拘娑罗国,与大比丘众俱,往诣五娑罗村北尸摄惒林中,及诸名德上尊长老、大弟子等,谓尊者舍梨子、尊者大目揵连、尊者大迦叶、尊者大迦旃延、尊者阿那律陀、尊者丽越、尊者阿难。
= “拘娑罗”:Kosala,国名,又作拘萨罗、憍萨罗,十六大国之一,首都舍卫国。
= “五娑罗”:Pancasala,村名,位于摩揭陀国,为五沙罗树之义。此村有青年男女互赠物品的祭礼风俗。
= “大迦旃延”:Maha-kaccayana,增一阿含弟子品第三经作:善分别义、敷演道教第一比丘。
= “丽越”:Revata,又作离曰、离婆多。坐禅入定、心不错乱第一比丘。
惒(hè) = 古均同“和”。
如是比余名德上尊长老、大弟子等,亦在五娑罗村,并皆近佛叶屋边住。
= “叶屋”:Panna-sala,又作叶庵。本指以树叶搭成之屋,此处指临时筑成的寺院精舍,以供一时之用。
尔时,世尊告诸比丘:“汝等当行求法,莫行求饮食。
= “汝等当行求法,莫行求饮食”:巴利本作Dhammadayada
Me Bhikkhave Bhavatha Ma Amisadayada,比丘们!成为我的法嗣者,莫成为我的财(食)继承者。
“所以者何?我慈愍弟子故,欲令行求法,不行求饮食。
“若汝等行求饮食,不行求法者,汝等既自恶,我亦无名称。
“若汝等行求法,不行求饮食者,汝等既自好,我亦有名称。
“云何诸弟子为求饮食故而依佛行,非为求法?
“我饱食讫,食事已办,犹有残食,于后有二比丘来,饥渴力羸。
羸(léi) = 瘦弱[thin and weak]。(衰弱[weak]。)
“我语彼曰:‘我饱食讫,食事已办,犹有残食,汝等欲食者便取食之;若汝不取者,我便取以泻著净地,或复泻著无虫水中。’
= “泻著净地,或复泻著无虫水中”:巴利本作Appaharite
Va Chaddessami Appanake Va Udake Opilapessami,我将弃于青草上,或沉于无生物之水里。
泻(xiè) = 倾泻[pour down]。(倾注;倾倒[pour
into;topple and fall]。)
“彼二比丘,第一比丘便作是念:‘世尊食讫,食事已办,犹有残食;若我不取者,世尊必取泻著净地,或复泻著无虫水中;我今宁可取而食之。’
“即便取食。
“彼比丘取此食已,虽一日一夜乐而得安隐,但彼比丘因取此食故,不可佛意。
“所以者何?彼比丘因取此食故,不得少欲,不知厌足,不得易养,不得易满,不得知时,不知节限,不得精进,不得宴坐,不得净行,不得远离,不得一心,不得精勤,亦不得涅槃。
燕坐/宴坐 = 安身正坐之意,指坐禅。又为‘坐禅’之代名词。
“是以彼比丘因取此食故,不可佛意。
“是谓诸弟子为行求饮食故而依佛行,非为求法。
“云何诸弟子行求法,不行求饮食?
“彼二比丘,第二比丘便作是念:‘世尊食讫,食事已办,犹有残食;若我不取者,世尊必取泻著净地,或复泻著无虫水中;又世尊说食中之下极者,谓残余食也,我今宁可不取此食。’
“作是念已,即便不取。
“彼比丘不取此食已,虽一日一夜苦而不安隐,但彼比丘因不取此食故,得可佛意。
“所以者何?彼比丘因不取此食故,得少欲,得知足,得易养,得易满,得知时,得节限,得精进,得宴坐,得净行,得远离,得一心,得精勤,亦得涅槃。
“是以彼比丘因不取此食故,得可佛意。
“是谓诸弟子为行求法故而依佛行,非为求饮食。”
于是,世尊告诸弟子:“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不乐住远离者,彼法、律不饶益多人,多人不得乐,非为愍伤世间,亦非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,求安隐快乐。
= “法、律尊师”:巴利本仅作Sattha,师。
= “上弟子”:巴利本作Thera
Bhikkhu,长老比丘。下文“中、下弟子”,巴利本作Majjhima Bhikkhu,Nava Bhikkhu,中腊比丘、年少比丘。于增一阿含惭愧品第三经中作:长老比丘、中比丘、年少比丘。
愍(mǐn) = 忧患;痛心的事[hardship;misery;suffering]。(怜悯;哀怜[take
pity on]。)
“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不乐住远离者,彼法、律不饶益多人,多人不得乐,非为愍伤世间,亦非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,求安隐快乐。
“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亦乐住远离者,彼法、律饶益多人,多人得乐,为愍伤世间,亦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,求安隐快乐。
“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亦乐住远离者,彼法、律饶益多人,多人得乐,为愍伤世间,亦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,求安隐快乐。”
是时,尊者舍梨子亦在众中。
彼时,世尊告曰:“舍梨子,汝为诸比丘说法如法;我患背痛,今欲小息。”
= “如法”:如法而说。
尊者舍梨子即受佛教:“唯然,世尊。”
于是,世尊四叠优多罗僧以敷床上,卷僧伽梨作枕,右胁而卧,足足相累,作光明想,正念正智,常念欲起。
胁(xié) = 腋下肋骨所在的部分[the upper part of the side of the human body]。
袈裟 = Kasava,意译作坏色、不正色、赤色、染色。指缠缚于僧众身上之法衣,以其色不正而称名。
三衣 = Ticivara,乃指印度僧团所准许个人拥有之三种衣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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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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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陀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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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条布制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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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taravasaka,意译作内衣、里衣、作衣、作务衣、中宿衣、中著衣。通常于营作众务或就寝时所穿著,为三衣中最小之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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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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郁多罗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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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条布制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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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ttarasanga,意译上衣、上著衣。于斋、讲、礼、诵等诸羯磨事时,必著此衣,故又称为入众衣;又因仅覆左肩,故又称为覆左肩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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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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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伽黎/僧伽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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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九条布至二十五条布制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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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nghati,又因必须割截后始制成,故称重衣、著衣、重复衣。因其条数多,故称杂碎衣。为外出及其他庄严仪式时着之,如入王宫、聚落、乞食,及升座说法、降伏外道等诸时所著用,故称入王宫聚落衣。又以其为诸衣中最大者,故称大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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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时,尊者舍梨子告诸比丘:“诸贤,当知世尊向略说法:‘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不乐住远离者,彼法、律不饶益多人,多人不得乐,不为愍伤世间,亦非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,求安隐快乐。
“‘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不乐住远离者,彼法、律不饶益多人,多人不得乐,不为愍伤世间,亦非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,求安隐快乐。
“‘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亦乐住远离者,彼法、律饶益多人,多人得乐,为愍伤世间,亦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,求安隐快乐。
“‘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亦乐住远离者,彼法、律饶益多人,多人得乐,为愍伤世间,亦为天为人求义及饶益,求安隐快乐。’
“然世尊说此法极略,汝等云何解义?云何广分别?”
彼时,众中或有比丘作如是说:“尊者舍梨子,若诸长老上尊自说:我得究竟智,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办,不更受有,知如真。
“诸梵行者闻彼比丘自说我得究竟智,便得欢喜。”
复有比丘作如是说:“尊者舍梨子,若中、下弟子求愿无上涅槃,诸梵行者见彼行已,便得欢喜。”
如是彼比丘而说此义,不可尊者舍梨子意。
尊者舍梨子告彼比丘:“诸贤等,听我为汝说。
“诸贤,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不乐住远离者,上弟子有三事可毁。
= “有三事可毁”:巴利本作Imehi
Tihi Thanehi Garayha Bhavanti,以三(种)理由而应被呵责。
毁(huǐ) = 从“土” ,表示与瓦器有关。瓦器缺损。(毁坏;破坏[ruin;destroy]/毁谤[calumniate;slander]。)
“云何为三?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不学舍离,上弟子以此可毁;尊师若说可断法,上弟子不断彼法,上弟子以此可毁;所可受证,上弟子而舍方便,上弟子以此可毁。
“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不乐住远离者,上弟子有此三事可毁。
“诸贤,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不乐住远离者,中、下弟子有三事可毁。
“云何为三?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不学舍离,中、下弟子以此可毁;尊师若说可断法,中、下弟子不断彼法,中、下弟子以此可毁;所可受证,中、下弟子而舍方便,中、下弟子以此可毁。
“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不乐住远离者,中、下弟子有此三事可毁。
“诸贤,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亦乐住远离者,上弟子有三事可称。
“云何为三?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亦学舍离,上弟子以此可称;尊师若说可断法,上弟子便断彼法,上弟子以此可称;所可受证,上弟子精进勤学,不舍方便,上弟子以此可称。
“诸贤,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上弟子亦乐住远离者,上弟子有此三事可称。
“诸贤,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亦乐住远离者,中、下弟子有三事可称。
“云何为三?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亦学舍离,中、下弟子以此可称;尊师若说可断法,中、下弟子便断彼法,中、下弟子以此可称;所可受证,中、下弟子精进勤学,不舍方便,中、下弟子以此可称。
“诸贤,若有法、律尊师乐住远离,中、下弟子亦乐住远离者,中、下弟子有此三事可称。”
尊者舍梨子复告诸比丘:“诸贤,有中道能得心住,得定得乐,顺法次法,得通得觉,亦得涅槃。
= “诸贤,有中道能得心住…亦得涅槃”:此段经文与巴利本略异,巴利本作Avuso Lobho Ca Papako Doso Ca Papako,Lobhassa Ca Pahanaya Dosassa Ca Pahanaya Atthi Majjhima
Patipada Cakkhukarani Nanakarani Upasamaya Abhinnaya Sambodhaya Nibbanaya
Samvattati,诸贤!欲是恶,恚是恶,为舍弃欲,舍弃恚,故有中道,生眼生智,能导致安息(寂静)、证智、正智、涅槃。
“诸贤,云何有中道能得心住,得定得乐,顺法次法,得通得觉,亦得涅槃?
“诸贤,念欲恶,恶念欲亦恶,彼断念欲,亦断恶念欲;如是恚、怨结、悭嫉、欺诳、谀谄、无惭、无愧、慢、最上慢、贡高、放逸、豪贵、憎诤。
= “念欲恶,恶念欲亦恶”:第一及第三个“恶”,坏、不好之意。第二个“恶”字,厌恶、讨厌之意。
恶(è) = 过失[fault]。(丑陋[ugly]/凶暴;凶猛[fierce]/坏;不好[bad]/污秽;肮脏[dirty]/wù = 讨厌;憎恶[loathe;hate]/wū = 表示疑问,相当于“何”、“怎么”[what]/表示惊讶。)
悭(qiān) = 吝啬[stingy]。
谀(yú) = 奉承,谄媚[flatter]。(谄媚的话[flattery]。)
谄(chǎn) = 谄媚,曲意迎合[adulate;flatter]。
“诸贤,贪亦恶,著亦恶,彼断贪,亦断著。
“诸贤,是谓中道能得心住,得定得乐,顺法次法,得通得觉,亦得涅槃。
“诸贤,复有中道能得心住,得定得乐,顺法次法,得通得觉,亦得涅槃。
“诸贤,云何复有中道能得心住,得定得乐,顺法次法,得通得觉,亦得涅槃?谓八支圣道,正见乃至正定,是为八。
八圣道/八支正道/八圣道分/八道行/八直行/八正/八道/八支/八法/八路/八正道 = Ariya atthangika magga,八种求趣涅槃之正道。乃三十七道品中,最能代表佛教之实践法门,即八种通向涅槃解脱之正确方法或途径。释尊转法轮时,所说离乐欲及苦行之二边,趋向中道者,即指此八正道。八圣道乃众生从迷界之此岸渡到悟界之彼岸所持之力,故以船、筏为譬,有八道船、八筏之称;又如车轮之辐、毂、辋相互助车转动,故亦譬称八轮。又此为圣者游行之所,故又作八游行、八由行。反之,邪见、邪思、邪语、邪业、邪命、邪精进、邪念、邪定,称为八邪、八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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谛见/正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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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a-ditthi,即见苦是苦,集是集,灭是灭,道是道,有善恶业,有善恶业报,有此世彼世,有父母,世有真人往至善处,去善向善,于此世彼世自觉自证成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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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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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志/正分别/正觉/谛念/正思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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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a-sankappa,即思考真实之道理,亦即远离贪欲、嗔恚、害念等邪思惟,而对无贪、无嗔、不害等生起思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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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言/谛语/正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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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a-vaca,即远离妄言、两舌、粗言、绮语等一切虚妄不实之语。又以正语亦必为合乎道理之语,故又称顺理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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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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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行/谛行/正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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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a-kammanta,即身口意三业清净,远离杀生、不与取、邪淫等一切邪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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谛受/正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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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a-ajiva,佛弟子依从正法,清净身口意三业;远离咒术、占卜等五种邪恶之谋生方法,而如法求取衣服、饮食、汤药、床榻等生活资具,即称为正命。又比丘为延续法身慧命而行之乞食,称为正命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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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方便/正治/谛法/谛治/正精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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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a-viriya,发愿已生之恶法令断,未生之恶法令不起,未生之善法令生,已生之善法令增长满具。即谓能求方便精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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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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谛意/正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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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a-sati,即如实忆念诸法之性相而不忘失。以自共相观身、受、心、法等四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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谛定/正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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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ma-samadhi,即离欲恶不善之法,成就初禅乃至四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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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诸贤,是谓复有中道能得心住,得定得乐,顺法次法,得通得觉,亦得涅槃。”
于是,世尊所患即除而得安隐,从卧寤起,结跏趺坐,叹尊者舍梨子:“善哉!善哉!舍梨子为诸比丘说法如法。
寤(wù) = 睡醒[wake up]。(通“悟”。觉悟,认识到[realize]。)
“舍梨子,汝当复为诸比丘说法如法。
“舍梨子,汝当数数为诸比丘说法如法。”
尔时,世尊告诸比丘:“汝等当共受法如法,诵习执持。
“所以者何?此法如法,有法有义,为梵行本,得通得觉,亦得涅槃。
“诸族姓子剃除须发,著袈裟衣,至信、舍家、无家、学道者,此法如法,当善受持。”
族姓男/族姓子 = Kula-putta,音译矩罗补怛罗。即所谓‘善男子’,为对信佛、闻法、行善业者之美称。印度有四姓阶级,生于四姓中之婆罗门大族之子弟,乃于诸姓中为最胜,故称族姓子。此外,族姓子一般指在家信男,然亦有用于对比丘之称呼。对于妇女,则称族姓女,即指善女人。
佛说如是,尊者舍梨子及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。